领到档案后,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及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有关部门。如因各种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报考材料原封不动交回原报名确认所在地高招办统一保管。
被省内高校录取的我省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省外高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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