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一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其中,学费标准:文史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北校区600元/生·年,南校区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条奖助措施:
学校建立有以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为主体,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奖励资助育人体系,实现应助尽助,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