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巴中市教育局了解到,巴中市2015年资助贫困大学生入学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每人每年可申请获得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
记者了解到,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满足下面三项条件:第一,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生。第二,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第三,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可以于7月10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材料。2、与共同借款人(监护人)到经办银行共同签订《助学借款合同》。3、到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有关借款信息。4、学生持《助学借款合同》到高校报名注册,并将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回执在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应主动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否则不予以发放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未收到高校《回执》,可视为学生自动撤销借款申请;回执接收截止日期:10月10日止。5、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回执后,登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统计报表,并向贷款人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书》。6、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执《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放款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与经办银行签订合同时办理的银行卡到经办银行办理发放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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