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3〕2号),经考生申报,学校、市、县(区)及有关部门审核公示,现将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4日
联系电话:0591-86215678(正常上班时间,仅受理录取照顾资格有关事宜)
通讯地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福州市北二环中路59号)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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