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规定》,今年新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试点省区10个,没有湖北。湖北省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湖北省高考
招生中,第一志愿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
平行志愿,即考生所填的几个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采用平行志愿院校录取时,以“分数优先”,将达到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计算机依次检索。如考生填报了A、B、C等多个平行志愿,若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若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院校录取。
去年湖北省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志愿未实行平行志愿,第一志愿只填一所学校,但在第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因此,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到或远远高于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线,也只有在第二志愿学校没有招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录取。这就使部分高分考生第一志愿落空后,很难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从而掉到下一批次里。
一些中学老师和考生家长认为,若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高分考生遭遇“滑铁卢”的可能性大大减小,高分考生可更充分地选择理想的学校与专业。
去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因此,不少人呼吁今年湖北省能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
但20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中,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并没有湖北。湖北省招办也证实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