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青岛2012年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申报开始,考上大学,残疾学生最低可获奖励3000元。
据《青岛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办法》规定:具有青岛市本地户籍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均可受到救助和奖励。对接受义务教育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七区每年救助600元,五市救助300元。对在青岛市接受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的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七区每年救助1000元,五市救助600元;对在外地中等专业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青岛籍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生活救助。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青岛籍低保家庭残疾学生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对在残联系统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的青岛籍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教材费、住宿费、鉴定费和生活费。
今年,青岛市对考取普通高等院校专科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对获得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获得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目前,青岛市2012年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的申报工作已开展,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可以通过街、镇残联向区(市)残联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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