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高考填报志愿落下帷幕。接下来最牵动考生和家长神经的,就是投档录取工作了。考生们最终能否被录取,将进入哪所心仪的高校,入读什么专业,都将在紧张的投档录取工作中一锤定音。
看似神秘的投档录取,究竟是按照什么规则进行的?针对这个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的《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中均有明确而严密的规定。
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
根据《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下简称《招生工作规定》),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除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其他未经教育部分送和广东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招生工作规定》明确,招生章程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中需要包括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预留计划数、使用原则等招生信息,特别是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政策性加分考生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规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高校招生章程经广东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核定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录取时,高校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因生源不平衡问题需调整计划的,要集体研究决定,对因调整不当造成遗留问题的,由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处理;生源总量不足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高校根据预投档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规定》明确,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照《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下简称《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提前批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院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投档。
今年,广东继续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类分别设置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分两次投档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第一次投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含在高分优先投档中已投档,但未被录取且退档在库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安排第二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投档。
《招生工作规定》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相应批次高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高校要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应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校;凡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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