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优惠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高校必须按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又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的,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高校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被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的考生(含自主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等),可参加普通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得参加专科层次院校的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则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资格自动取消。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办监督备案
根据《招生工作规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到何专业由高校自主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作出解释。
《招生工作规定》要求,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对高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进行监督,对高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提出复议。高校要慎重对待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的复议,对不合理落选的考生,高校应予纠正,如不纠正,考生提出质疑或上诉,由高校作出解释并处理善后事宜。
《招生工作规定》还明确,高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备案,对不符合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校复议。如高校坚持退档,由高校全权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由于省招生办公室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执行政策有偏差造成考生落选,省招生办公室和高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新生录取名单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纸质录取名册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高校依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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