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全面掌握全省社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粤教职〔201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省社区教育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18年度全省社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时期指标的统计区间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时点指标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具体统计内容详见附表。
二、统计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街道(乡镇),2018年度开展社区教育的机构。
三、职责分工
(一)地级以上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有关市属学校开展社区教育统计工作,以及填报《地市社区教育统计表》(附件1);
(二)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各街道(乡镇)、有关县直属学校开展社区教育统计工作,以及填报《县(市、区)社区教育统计表》(附件2);
(三)各类开展社区教育的机构(包括开展社区教育的开放大学(电大)、高校、中小学,以及挂牌的社区大学(学院、学校)等):负责具体填报《社区教育统计表》(附件3)。
四、统计方式及时间
(一)按照上述职责分工,请各单位(机构)登录“广东省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数据采集系统”(网址:HTTP://TJ.GDLLL.CN),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广东省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数据采集系统”上的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填报数据要翔实、准确。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咨询平台技术负责人解决。
(二)填报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填报平台技术人员
联系人:宋雯、杨育均,电话:020-83597344,83499237 (周一至周五9:30-17:00)。填报咨询QQ 群: 690980468。
(二)省教育厅
联系人:何良胜、周宝堂,电话:020-37626896。
附件:1. 地市社区教育统计表
2. 县(市、区)社区教育统计表
3. 社区教育统计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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