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8〕12号),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于12月1日开始,现将报名注意事项(广州报考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广州报考点仅接受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一)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
(二)网址:http://www.gatzs.com.cn(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三)技术咨询部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10-82199588。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2019年1月3日-10日,每天09:00-11:30、14: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孔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0-89338633转7;传真020-38627826。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副本(港澳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带备证件正本以供查验;
3.学位证书副本或同等学历文凭副本,带备证件正本以供查验。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应注明学制及预计毕业时间。
(五)报考收费标准:按人民币500元/人的标准收取报考费。
注:广州报考点只收取人民币现金,不接受港币或其他币种。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于现场确认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广州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他人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注:本报考点不接受邮寄报名或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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