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征集志愿录取办法
音乐类(统考)、美术类(统考)、舞蹈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统考)和体育类专业征集志愿录取与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同步进行。正式投档前,将视院校生源情况,对各科类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本科批次院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进行预投档,分两次投档录取:
(一)第一次投征集志愿分数线上考生档案,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分数线上,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招生章程,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考试成绩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
(二)本次征集志愿学校有部分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包括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章程,慎重填报。
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科批次院校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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