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加强考试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1.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2020年高考定于7月7日至8日举行。今年高考面临特殊形势,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大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战总体部署下的一次高考。目前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境外疫情呈扩散蔓延态势,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各地各校要把生命安全和考试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谋划高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准备,稳妥做好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报告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高考顺利举行。
2.严格考试安全各环节管理。各级招委会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高考防疫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招生场所全面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和保密措施,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特别要加强试卷保密管理工作,严格操作流程,加强试卷从印制、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等流转环节全过程监管,特别要注意地级市分发转运环节的问题,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规范化、现代化、智能化建设,严密做好考务组织和考场管理。积极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各地要加大对违纪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各高校要加强在校大学生的管理,严禁在校大学生参与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考试违法舞弊行为;各中学要加强对高考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警示教育,营造良好风气。凡出现大面积考生试卷雷同或发生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点,将取消考点资格,同时追究考点主考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各地各校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特别是要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3.精心组织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粤府〔2019〕42号文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实谋划好高考综合改革落实落地各项工作。要加强条件保障,加大人财物等投入力度,配足配齐改革软硬件设施设备,改善办学办考条件,健全高中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科学指导高中学生选课选考,平稳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和解读培训,让高考综合改革的目的和内容应知尽知,形成社会共识。要着力加强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机构专业化水平。高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强化与高中学校的协同育人,创新开展高校招生宣传,切实为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有序推进高中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的要求,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档立卡工作,客观公正如实记录学生评价情况,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高校要在学生考核的面试中,针对综合素质档案反映的情况,对学生进行多维度的考核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5.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高职扩招工作经验,健全选拔机制,针对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不同群体,实行分列招生计划、分类考试评价、分别选拔录取。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招考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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