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直接发送给本人,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7月28日8: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 “综合查询”栏目查询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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