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志愿优先是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则该校录取结束;如招生院校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招生院校按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生院校审核在剩余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例如:我校口腔医学专业招生计划为50人,护理专业招生计划为100人。考生张某填报专业志愿时第一专业选择了口腔医学,第二专业选择了护理。在录取时,按照所有投档考生第一志愿汇总,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后,张某在第一专业报考口腔医学的所有考生中排名第55位,此时张某不能被口腔医学专业所录取(招生计划为50人,张某未排进前50名),录取状态暂时为“未录取”,待所有专业的第一志愿录取完毕后,如果护理专业的第一志愿已经录满100人,即使张某的分数再高,也不会录取张某到护理专业,因为必须优先录取第一专业报考护理的考生;如果护理专业的第一志愿只录取了80人,还缺少20人,此时在所有录取状态为“未录取”的考生中选择第二专业志愿报考护理的考生,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录取前20名,如张某的排名在前20名内,可以被护理专业录取,如果不在,则继续等待后续的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专业,以此类推。
如果张某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没有被录取,且选择了服从调剂,张某有可能被录取到我校没有录取满的专业里,但一定不在张某所填报的专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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