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5日12:00,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相应的专科批次院校(专业)志愿,并在网上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9月5日12:00)截止后的1小时内(9月5日12:00-13: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可以有两次取消确认、再修改后确认的机会。9月5日-7日组织高校录取,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投档依据。
四、征集志愿录取办法
音乐类(统考)、美术类(统考)、舞蹈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和体育类专业征集志愿录取与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同步进行。正式投档前,将视院校生源情况,对各科类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专科批次院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再进行预投档,实行两次投档录取:
1.第一次投征集志愿分数线上考生档案,按考生总分(术科类为合成总分)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视具体情况进行第二次投档,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分数线上,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
五、注意事项
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招生章程,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考试成绩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
(二)本次征集志愿学校有部分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包括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章程,了解收费标准情况,慎重填报。
(三)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专科批次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专科批次院校志愿信息无效。
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专科批次院校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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