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名单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组织考生政治考核,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核查并作出考核意见(派出所出具的考核意见应涵盖考生《政治考核表》上考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所有人)。各消防救援大队汇总后及时将上线考生政治考核情况逐级上报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政治考核组。6月29日前,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政治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建议,及时反馈考生(上线考生也可到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队查询政治考核情况),并将考生政治考核汇总情况(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政治考核结论建议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政治考核结论建议有异议的,考生应于6月30日10时前书面提出复核申请交户籍地(居住地)消防救援大队,政治考核组应当组织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6月30日前,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报送复核情况。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面试。
五、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面试
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面试工作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指定的医疗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
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工作人员由经过培训考核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
面试工作人员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选派。面试参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参加体格检查、面试前,考生到现场检录处领取《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见附件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见附件3),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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