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考试,我院组织修订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考试大纲》,并于2021年开始施行(艺术类其他专业考试仍执行2018年我院制订的考试大纲〈湘教考命字〔2018〕2号〉)。现将文件内容摘编如下: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编导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编导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测试,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导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编导类专业所需的知识、能力和潜质。
Ⅱ.考试科目及分值
编导类省统考采用笔试的形式,分为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影视作品分析两个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180分)
科目二:影视作品分析(120分)
Ⅲ.考试内容、形式及题型示例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一、综合知识部分
(一)考查目的
1.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对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3.考查考生对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常识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内容
1.文学常识
(1)《诗经》中的民歌代表作与中国文学的现实主义源头
(2)屈原、《楚辞》与中国文学的浪漫主义源头
(3)《左传》与编年体史书
(4)司马迁、《史记》与纪传体史书
(5)“三曹七子”
(6)唐诗宋词的重要代表作家及其作品
(7)“唐宋八大家”及其代表作
(8)“三言二拍”
(9)中国章回小说与四大古典名著的成就
(10)鲁迅小说和杂文的主要成就
(11)郭沫若的诗歌和历史剧作品
(12)茅盾、巴金、沈从文、丁玲等的小说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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