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行组
说明:
1.征集志愿的学校志愿结构与本批次第一次填报的一致。
2.招生专业及其招生人数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情况确定;志愿填报系统中没有提供的专业,表示其专业计划已录满,考生不能填报。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请参阅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学费标准、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及录取规则)等相关规定。部分院校对成绩(含单科成绩)、身体条件(身高、色觉等)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务必注意学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要求。
4.平行组院校(专业)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各专业类别与本科二批平行组相应类别执行同一条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我省统一的投档规则排序投档。招生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到该校的考生进行录取。
5.按照政策规定,在湘高校若线上生源不足,按考生本次填报的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其中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
6. 对于征集志愿投档完成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由计算机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随机调剂投档。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批次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含政策规定的降分),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
7.本部分专业预计在8月20日投档。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科类 |
计划数 |
备注 |
1305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美术(文) |
2 |
追加计划 |
1401 |
太原理工大学 |
美术(文) |
1 |
|
2201 |
吉林大学 |
美术(文) |
1 |
|
2305 |
东北林业大学 |
美术(文) |
1 |
|
4105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美术(文) |
8 |
追加计划 |
4311 |
湖南师范大学 |
美术(文) |
4 |
追加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收费约48000元/年 |
4315 |
吉首大学 |
美术(文) |
2 |
|
4316 |
衡阳师范学院 |
美术(文) |
1 |
|
4320 |
湖南城市学院 |
美术(文) |
1 |
|
4746 |
湖南城市学院 |
美术(文) |
1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收费27500元/年 |
4337 |
长沙学院 |
播音主持艺术(文) |
1 |
|
4320 |
湖南城市学院 |
舞蹈(文) |
1 |
|
4311 |
湖南师范大学 |
美术(理) |
3 |
追加计划;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收费约48000元/年 |
4320 |
湖南城市学院 |
美术(理) |
1 |
|
4337 |
长沙学院 |
美术(理)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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