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批次志愿填报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作为基本单位,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提前批设“军事院校志愿”栏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军事院校计划在“军事院校志愿”栏中填报,非军事其他院校计划在“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同一次填报时,军事院校和非军事院校不能兼报。“军事院校志愿”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非军事院校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
普通类本科批设“特殊类型志愿”栏和“普通志愿”栏,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和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在“特殊类型志愿”栏中填报。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等其他招生在“普通志愿”栏中填报。“特殊类型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普通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体育类本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设“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和“其他院校志愿”栏,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在“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中填报,其他计划在“其他院校志愿”栏中填报。同一次填报时,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和其他除定向培养士官计划之外的计划不能兼报。“定向培养士官志愿”栏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他院校志愿”栏设1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分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各设10个院校平行志愿。
第一次填报的志愿投档录取没有录满的院校,在相应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计划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各设置一次征集志愿,本科批(普通类和体育类)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和第一次填报的相同。对于其中有体检、政治考核、面试等要求的军事院校、定向培养士官、公安类、乘务类等招生计划,第一次填报志愿体检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类别或相关院校的征集志愿。对于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在民航招飞系统中有“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方可填报民航招飞院校的征集志愿。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