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高考 > 高考资讯  >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0-07-08
考生交流群 +加入
×
福建高考交流群
福建高职分类交流群

(六)照顾政策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再次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部分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18〕16号)精神,从2019年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七)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十二、特殊类型的招生

(一)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录取

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2号)规定执行。

(二)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江苏省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6号)执行。

(三)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20〕3号)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等规定执行。

(四)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7〕5号)规定执行。

(五)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注册入学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0〕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10号)规定执行。

(六)空军和海军招收飞行学员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及有关中学要密切配合空军和海军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初检、全面检测和复查等工作,确保招飞任务的完成。

(七)定向培养士官

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和教育部规定,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安排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投档、录取。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及有关中学要积极配合当地兵役机关,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定向培养士官任务的完成。

(八)其他各种特殊类型的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教育部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二)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及时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四、组织管理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必须认清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高考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抓好抓实,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把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以确保考试安全和建设良好的考风考纪为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保障高校招生的各项任务安全、平稳、顺利、圆满完成。

(一)强化招考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招委会是本行政

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招生考试安全稳定及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责任,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实施。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告教育部。坚持“一线规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指导,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确保考试招生安全稳定。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健全和完善宣传、公安、监察、保密、无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全部评论

本文转载至互联网,不代表福建高考网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官方删除

注:通过加密传输不会对外展示联系方式

  • 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11月21日开考
    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11月21日开考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将于2022年11月21日—28日举行。 2023年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时间安排表 2022-10-19
  • 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补充公告
    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补充公告 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1月5日-6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防疫相关要求,遵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免影响考试。特别提醒福州考区的考生请留意福州市教育局即将发送的短信通知。 2022-11-01
  •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2年11月21日-11月28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建师范大学考点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同时,请考生积极配合学校或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前健康情况摸排工作,如实填报目前居住地、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 2022-11-10
  • 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预告
    福建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预告 受疫情影响,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考试及下半年实践考核成绩预计于12月10日左右公布,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成绩公布后,我院将安排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应准备。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4日 2022-11-14
进入招考公示首页
  •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生物制药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生物制药 专业代码:083002T 2022-11-02
  •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金融科技应用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介绍——金融科技应用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经济学、金 融学、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具备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和服务营销能力,从事互 联网金融一线业务操作、产品营销、支付结算、系统运营与产品维护、电子商务、投资理财、 征信、贷款、风险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023-12-06
  • 南昌医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介绍——针灸推拿学
    南昌医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介绍——针灸推拿学 针灸推拿学【100502K、五年制、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及特色 本专业在系统学习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与现代医学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学生创新思维、意识、能力的培养。在加强针灸推拿临床诊疗技能教学的同时,形成以针灸为主,推拿、刮痧、小针刀等多项中医适宜技术相结合的培养特色。 2024-07-27
  • 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专业介绍
    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专业介绍 1、音乐学专业特色:将地方传统音乐文化资源融入课程建设,实现中原礼乐文化与课程实践体系的构建,成立了中国大陆普通高校首家雅乐团。 2024-08-29
进入专业介绍首页
  • 考研的报考条件是什么?要考哪些科目?
    考研的报考条件是什么?要考哪些科目? “考研”是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又叫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2022-11-16
  • 高考体检是什么?
    高考体检是什么? 1、高考体检一般安排在3-4月进行,根据省份不同有所差异,具体的可以关注学校发布 的体检通知。 2022-11-23
  • 高考生没有过线要怎么办?
    高考生没有过线要怎么办? 随着高考成绩的发布,不少学子和家长们紧张的情绪终于得以舒缓。但是,伴随高考分数线的同时发布,也有许多学子高考失利,没能过线。这就使许多家长和同学们陷入了迷茫和焦虑。希望本文的分享能为解决一些大家所关心的问题。 2023-09-25
  • 高考没考上大学读技校有前途吗?
    高考没考上大学读技校有前途吗? 当高考这座独木桥未能带你走向预期的彼岸,请不要急于否定自己的未来。读技校,同样是一条充满光明的道路,它以实践技能的培养为核心,为社会输送着一批批技术精湛的专业人才。在这里,我们不再以分数论英雄,而是以技艺定乾坤,以专业技能成就精彩人生。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一聊高考没考上大学读技校有没有前途。 2024-08-14
进入招生章程首页
  • 2024福建高考数学真题(新高考I卷)
    2024福建高考数学真题(新高考I卷) 2024年福建高考数学已于6月7日结束,福建高考数学采用的是全国新高考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08
  • 2024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高考I卷)
    2024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高考I卷) 2024年福建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福建高考英语采用的是全国新高考I卷。福建高考平台将在考后第一时间公布考试真题与答案,请持续关注!最后福建高考平台在此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2024-06-08
  • 2024福建高考物理真题
    2024福建高考物理真题 2024年福建高考物理已于6月8日结束,福建高考物理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08
  • 2024福建高考生物真题
    2024福建高考生物真题 2024年福建高考生物已于6月8日结束,福建高考生物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4-06-14
进入高考真题首页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出分日临近,如何填报志愿学生和家长纠结的问题。我省已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多年,但对于初次接触志愿填报的人而言,这一模式仍是比较陌生的,一不小心就会造成“高分低就”甚至落榜的遗憾。今天小编为大 2020-07-14
  • 厦门医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厦门医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2、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关于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录 2019-06-05
  • 福建商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福建商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对普通文理专业的录取规则】(一)对文理科类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二)对文理科类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第一专 2019-06-05
  •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要求】(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二)外语成绩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 2019-06-05
进入高考政策首页
进入录取查询首页
进入就业情况首页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