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核
(一)有意报考农村医学定向的考生,须填报《江西省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招生资格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并于7月17日前将《申报表》和户口簿(包括复印件)等材料送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审核。截至7月17日17时,未递交《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所报农村医学定向志愿无效。
(二)县(区)招考办核验考生户口簿原件,符合条件的考生,留存户口簿复印件和《申报表》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合格名单于7月21日前通过网报系统上报,同时将纸质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两者名单必须一致)。
省教育考试院及时汇总全省名单并统一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有关“农村考生”的认定按照《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20〕5号)文件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填报志愿
考生定向医学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9时—8月2日17时,填在提前批本科定向栏。未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的考生所报医学定向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二)招生录取
定向医学专业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培养院校定向招生计划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下20分以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
(三)定向调剂
考生定向地一般为户籍所在县(市、区)。如户籍所在地未申报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或上线考生数超过其需求计划,则由省卫生健康委按考生成绩高低等因素就近调剂到邻近县(市、区),征集志愿投档考生定向地为剩余计划县(市、区)。
(四)签订协议
考生在录取后、高校下发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定向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培养院校签订《江西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具体流程为:考生在接到培养院校预录取的电话通知后,到定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签订《协议书》,然后由本人或定向地卫生健康委将《协议书》快递至培养院校招生就业处,培养院校将凭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在此期间,考生及家长务必保持通讯通畅,因联系不上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定向县(市、区)分布
定向单位为全省有定向医学生需求计划的县(市、区)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附件2)。录取过程中,个别县(市、区)会根据实际情况略微调整需求计划,实时数据可向有关部门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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