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严抓考风考纪管理
今年辽宁省在高考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技术防范手段,严厉打击违纪作弊行为,维护高考公正公平。一是严把考场入口关。要求监考员严格考生入场安检工作,按照“机场安检”标准要求,严格检查文具,重点查看笔、橡皮擦、文具盒中是否隐藏、伪装有无线信息收发功能的电子装置;严格安检,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安检,重点排查考生是否随身携带有用于作弊的各类电子装置;严格验证身份,认真对照考生本人照片等身份信息是否一致,使用身份验证器验证考生身份。提醒广大考生严禁携带任何考试作弊器材和其它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主动配合监考教师安检,以便安检快速顺利。二是严密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全省所有考场、考务室、试卷保密室都安装使用电子监控录像系统,对试卷保管、分发情况、考试实施情况和考生考试情况进行全程无死角监控录像,每个考点都有一个视频监控中心,在监控中心内,每个考场一个监控画面,由专职视频监督人员实时全程监督各个考场考生考试情况,在监控录像中考生的一切违纪作弊行为都会被记录下来。全省所有考场均安装了通讯信号屏蔽器。考试期间,有关部门将安排无线电信号车在考点周边进行巡逻,加大对考点周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的检测和处置力度,严格防范和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行为。三是严厉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诚信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查询。
七、加强高考过程的督查检查
一是加强高考考前准备工作的巡查。省教育厅由厅委领导带队,组成14个巡查组,分赴各市开展考前巡查工作。巡查各地政府落实管理高考工作责任、确保高考安全保密措施、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设备准备情况、考风考纪和考务管理工作、阳光公示与服务考生工作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高考期间督察。省政府将派出14个督察组负责对各市高考组织管理工作进行督察;省招考办将派出飞行检查组直接下到县(市、区)或考点,对考风考纪进行重点监察;省派督察组、飞行检查组于6月6日前到达指定地区、指定考点,开展高考监察工作。三是实施考场监控录像回放审查。考试结束后,省、市、县(市、区)三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分别专门组织对全省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发现违纪考生和不负责任的监考人员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徇私舞弊、失职渎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猖獗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八、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高考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防范机制,对高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应急情况充分考虑、做好准备,特别是通过多种渠道关注自然灾害、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等情况,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
九、严格考生资格审核
为促进教育公平,辽宁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对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了严格核实和审查,并对所有享受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教育权利的有关部署落到实处。
十、优化服务考生措施
全省教育、招考部门密切协同有关部门,共同为考生提供更加优质、人性化服务,在考生就餐安全、治理噪音污染、保证交通畅通、提供电力保障、医疗救助、全社会为考生献爱心等方面做出了明确具体的方案,为全省考生营造温馨考试环境。同时,还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细致入微的便利服务,采取提前入场、设置单独考场、适当延长考试时间、提供大字号试卷等方式帮助残疾考生顺利完成考试。
十一、畅通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
为方便考生和考生家长咨询和申诉,辽宁省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公示了考试及录取期间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院校的咨询、申诉电话,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
十二、方便考生成绩和录取信息查询
为使考生更快捷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开通了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考生可随时随地掌握最新高考动态,并免费查询高考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享受便捷快速的查询服务。广大考生和家长还可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的查询中心,进行免费查询。
省招考办提醒考生和家长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政策和信息,切勿相信违法中介和诈骗机构的虚假承诺和虚假信息,识破违法中介和诈骗机构一些常见的高考招生诈骗手段,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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