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刚刚结束
这段时间考生和家长们
都在忙着估分报志愿
大家对有关高考分数和
相关招考政策的消息
分外关注最近一条关于高考的传言
刷遍了大连人的朋友圈
不少小伙伴还以为
这是发生在大连的事情
谣言内容
老赖女儿高考710分
高校拒绝录取
网传文章称
一个女生高考考了710分,却因父亲贷款失信而被学校拒绝。招生办认为她的父亲不讲信用,女儿也很可能受到影响,高校不能录取品行不端的人。
这个消息“似曾相识”
搜索一下可以发现
这个故事流传已久
各地都有类似信息,各版本情节相同,都是因为父亲是“老赖”,女儿考了710分却未被录取,不同的只是考生名字不一样,这次看到的是“潇潇”,下次可能变成“李娟”“小霞”“露露”。有谨慎的网友
开始求证“老赖”子女不能上学?
澄清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记者会上澄清: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只是限制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等正常的上学都列为限制”。限制消费有哪些?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条例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小编发现
最近关于高考的传言还不少
谣言
花钱可买高考试题和答案
寻找丢失准考证的考生
阅卷老师只顾赶进度不管对错
大数据报志愿收取天价咨询费
可花钱更改高考成绩
近日教育部在官方网站上
专门针对这些谣言进行辟谣
每年高考季,总是有一些谣言出来蹭热度,吸引眼球,扰乱高考秩序,引发考生与家长的焦虑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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