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座位按照相应的《考生座位示意图》安排,每考一科要按《考生座位示意图》的要求轮换一次。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高考全部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在考点内所有考场、考务室、试卷保密室和走廊都安装了国家、省、市、县(市、区)、考点五级联网的网上巡查监控系统,对试卷保管、分发情况、考试实施情况和考生考试情况进行全程无死角监控录像。每个考点都有一个视频监控中心,在监控中心内,每个考场一个监控画面,由专职视频监考员实时全程监督各考场考生考试情况,在监控录像中考生的一切违纪作弊行为都会被记录下来。教育部考试中心、省高考指挥中心可实时监督、查看全省全部考点和考场的考试情况。各市高考指挥中心可实时监督、查看属地全部考点和考场的考试情况。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将立即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省、市、区三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力量对监控录像进行倒查回放审查。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在监控录像审查中发现的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
六、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1.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3.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七、填报志愿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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