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5.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6.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法轮功和其它邪教、非法组织的行为。
五、录取规则
1.学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面试、政审。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要求达到我省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
4.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分文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根据高考成绩、面试、政审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受过开除学籍、党籍或团籍纪律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控制的;
(3)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六、工作要求和程序
1.面试由辽宁省委机要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考生、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将手机等通信设备存放在指定位置。
3.面试前测试考生双眼矫正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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