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有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2002年和2007年,学校先后两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10年,中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试点认证;2016年,学校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康复治疗学专业物理治疗(PT)和作业治疗(OT)两个培养方向分别通过世界物理治疗联盟(WCPT)、世界作业治疗联盟(WFOT)的认证。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浓郁,被授予“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已连续七次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并被列为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
二、学校代码 10393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福建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县级医院)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注有“定向县级医院”。
五、学校校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邮编:350122;
屏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邮编:350003。
六、外语语种要求
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七、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规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进档考生以投档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除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