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国标代码:10357)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本科),合肥市泗州路40号(专科)
五、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档(即分专业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进行。投档分数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 “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且各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4、艺术类本科按以下原则录取:
(1)美术类专业:对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投档原则:“先分数,后志愿”,即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先投档,投档顺序为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2)音乐表演专业:对专业课考试(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成绩高的考生。
(3)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对专业课考试(校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5、专科进档考生分专业按“英语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方式进行。英语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
6、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汉语国际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方向,中外合作)、人文科学试验班和理科试验班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汉语国际教育、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方向,中外合作)、人文科学试验班和理科试验班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70%。
专科: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8、人文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方向,中外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专科学费标准如下:
1、本科:
①文科专业:4000元/生/学年,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4400元/生/学年
②理科专业:4500元/生/学年,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4950元/生/学年
③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④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方向,中外合作):22000元/生/学年
2、专科(国内三年):16000元/生/学年。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志愿填报手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八、其他说明:
1、为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交叉学科复合型创新人才,安徽大学设置文典学院。文典学院以“夯实基础、拓宽口径、强化能力、开拓创新”为人才培养基本原则,以造就“具有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强烈创新意识、宽广国际视野的人才”为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安徽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配置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量身定制适合学生全面发展和凸显个性的课程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和全程导师制。文典学院今年招生两个试验班为:人文科学试验班(可授文学、历史学或哲学学士)、理科试验班(可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理学学士)。试验班从第四学期后实施个性化培养,选择相关基础学科专业学习。
2、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设计方向)专业是我校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本科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在我校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的相关要求,赴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继续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马可斯分校颁发的文学学士(视觉与表演艺术)学位证书和安徽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历及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3、专科招生专业均实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我校修读三年专科课程且学业合格,授予安徽大学专科文凭;符合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就读条件的学生第四年可赴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就读,成绩合格者由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颁发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学费按英国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
4、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独立管理的安徽大学二级学院,是独立法人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省教育厅主管,纳入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序列管理。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与录取相关事宜详见安徽大学招生网(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本章程经安徽大学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