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后登录报名,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6月25日17:00。
2.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纸质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按下列要求在线提交,并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a.《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必须经中学教务处审核认定、加盖中学公章,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拍照)上传。
b.《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情况,参与社会服务、社团活动情况,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字数不超过800字。
c.在“综合信息”栏内如实填写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拍照)件。
3.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合格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考生可于6月29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高考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高考,且必须于高考后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未填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每位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二、选拔程序
1.考核名单确定:依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院校专业组(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在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考核名单(同专业组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投档),并公布入围我校综合面试分数线。预计公布时间:8月1日。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按院校专业组分别实施,主要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专业意向、跨文化交流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在面试时作为重要参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面试时间:8月3日。综合面试形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面试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
三、录取办法
1.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2.根据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参加校测,考生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及第一专业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录取。
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学校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
3.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学校综合面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4.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填报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