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恭喜你成为宁波大学的新成员。
我校迎新网站将于6月20日后开通,请务必在7月24日前登陆迎新网站,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了解学校、专业和报到的相关事宜,地址为:http:// freshman.nbu.edu.cn,用户名:学号,登陆密码:身份证最后六位(若最后一位是字母则须大写),登陆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全日制学生请务必完成住宿情况和购买床上用品情况确认;非全日制学生如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将根据盈余床位情况酌情安排。(具体说明见附件5),
乘火车时你可以凭《录取通知书》享受半价。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9月6日报到,请新生切勿提前或迟到。报到地点:宁波大学东校区第一餐厅(一楼大厅)。
为方便新生,报到当天即9月6日一天,宁波火车站(汽车南站)、长途汽车客运中心都会有宁波大学校车接送。
自行来校者可在栎社机场乘轨道交通2号线到宁波大学站;在火车站乘轨道交通2号线,火车站(北广场)乘371、541路,火车站(南广场、汽车南站)乘541、501路到宁波大学站;在长途汽车客运中心可乘轨道交通2号线或501路到宁波大学站。
二、凭证报到
新生入学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全日制学生)和《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应当事先凭相关书面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批准,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组织关系转移(仅限全日制非定向学生)
党员必须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县(市)以上党组织介绍。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1)“中共宁波大学党委组织部”(浙江省生源);(2)“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外省生源)。《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携带,报到时直接交给相应学院党组织(学工办)。党员档案一般连同其他档案统一寄送;或者密封后由本人携带,连同介绍信一并交给相应学院党组织(学工办)。
团员在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交学院分团委(学工办)。
四、户口关系迁移(仅限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请特别注意迁移户口手续中的细节要求)
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户口实行自愿迁移的原则。
1、凡是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的居民户口关系一律不迁(集体户口除外)。
2、原为宁波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将户口迁出,然后把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重新申请办理研究生入户手续。
3、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迁移户口。户口迁往地址必须是:宁波大学(可为宁波大学××级××学院××班,或宁波大学的具体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级××学院××班),户口迁移证上的签发日期必须在新生报到日期之前;非本年度的户口迁移证,必须换发新的户口迁移证,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证于报到当天交至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办理。
4、姓名: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有出入,必须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
5、除婚姻状况一栏外,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填写完整,婚姻状况一栏空白默认为未婚。
6、迁移原因:必须填写升学,不能填写毕业或毕业分配等。
7、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8、户口迁移证的左下角有一个数字(1、2、3或4)这里代表的意思是指本张迁移证上登记的人数。一般情况下都是1。如果这个数字缺失,这张迁移证是无效的,需要退回更换。
9、不能私自更改迁移证上内容,不能有明显折痕。如需更改,最好在原迁移证上更改,在更改处加盖公安户口管理的校对章,如果更换新的迁移证,需特别注意不能更改迁移证的签发日期,新的迁移证的签发日期与原迁移证的签发日期必须要一致,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五、新生复查
入学后三个月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在入学报到时,2017年的应届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给所在学院研究生办: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后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勾选“当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2017年底前查询免费)。推免生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
六、照片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标准:
专业 |
类型 |
学制(年) |
学费(元/生·学年) |
学习方式 |
旅游管理(中法合作) |
学术型 |
3 |
20000 |
全日制 |
其他专业 |
8000 |
|||
临床医学 |
专业学位 |
3 |
8000 |
|
其他专业 |
2.5/3 |
10000 |
||
工商管理(MBA) |
专业学位 |
2.5 |
26000 |
非全日制 |
公共管理(MPA) |
18000 |
|||
旅游管理(MTA) |
||||
法律(非法学) |
3 |
10000 |
||
法律(法学) |
2.5 |
|||
体育教学 |
||||
机械工程 |
3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
集成电路工程 |
||||
计算机技术 |
||||
食品工程 |
||||
渔业 |
9000 |
|||
农村与区域发展 |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
园艺 |
住宿费:新生统一预存1600元。学校计财处按不同住宿条件分别收取住宿费,最高标准为1600元/生.学年;住宿费将根据实际标准进行结算。全日制学生在报到前均需进行住宿确认,详见附件5。非全日制学生如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将根据盈余床位情况酌情安排。
床上用品可在迎新网站http://freshman.nbu.edu.cn/“个人信息采集”栏的“是否购买床上用品”进行确认,供应厂家和价格由学校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在学校指定地点供应,请同学们在报到当天到现场自行购买。
新生入学体检费:60元/人。
八、缴费
1、缴费金额:按照上述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具体为:申请住宿的:“当学年学费+住宿费+体检费”;不申请住宿的:“当学年学费+体检费”
2、缴费时间和方式:
(1)银行代扣代交。
在8月31日前将应缴费总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并持银行回单和银行卡前来报到。
(2)网上缴费。
6月20日后你登录迎新网站(http:// freshman.nbu.edu.cn)进行网上缴费。注意:网上缴费成功后,为避免发生银行代扣代交重复扣款,要求你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的余额低于应缴费用总额。
★建设银行储蓄卡是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等以及学杂费结算的唯一指定银行卡,请你妥善保管,并携卡前来报到。
九、咨询方式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htm;电话:0574—87600226;也可咨询各招生学院。
十、其他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报到须知详见——“2017级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新生报到须知”。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须知(仅限全日制学生)
2、宁波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仅限全日制学生)
3、宁波大学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仅限全日制学生)
4、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5、宁波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书
注:新生安全须知和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介绍等可在我校研招网、微信及手机网站上查看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
宁波大学(微信号:NBU1986)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号:NBU-YZ)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尊敬的研究生及家长:
首先对您成为宁波大学一份子表示祝贺!为帮助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勤工助学、奖学金为重要手段,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社会资助为辅助办法”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和就学地贷款。
【生源地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及贷款办理步骤会因各省市政策及贷款经办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政策请咨询相关机构,各省市资助中心联系电话见附件,具体县区联系方式可至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网站https://sls.cdb.com.cn进行查询。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时间
每年4月1日后开始,开学前截止,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资助中心。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额度
原则上,助学贷款仅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且研究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年。对于入学新生,可根据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收费标准确定贷款金额。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的步骤:
现以大多数同学申请的国家开发银行为例,具体说明如下:
1.需要申请的学生首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登录网站时,可能浏览器会提示网页证书错误,相关安全软件甚至拦截网页,请选择继续浏览)。
2.账户注册成功后重新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并导出对应贷款申请表;
3.带上其他相关材料前往各县市资助中心办理最终贷款手续,并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4.开学报到时请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校报到处的绿色通道窗口。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申请表(乡、镇政府盖章有效)
5.贫困证明或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有效)。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时间与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在办理成功后,一般在11月份发放,直接打入借款人登记的支付宝账号,如其他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将贷款金额直接汇入学校官方账户者,请在汇款时注明贷款学生姓名,学生到校后凭银行汇款单到学校计财处领取贷款而后缴纳学费。
◆学校官方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宁波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帐号:(3901130009000002464)
【就学地贷款】
◆对于生源地没有助学贷款或申请生源地贷款失败的学生实施就学地助学贷款。就学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为唯一借款人,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如逾期未还款则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关于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的时间
每年开学后20日内申请
◆关于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的额度
就学地助学贷款年度申请金额等于贷款学生本人当年学费加住宿费,研究生最高额度为12000元/年,在校期间总额不超过36000元,两年半学制研究生申请年限为两年,在校期间申请总额不超过24000元。
◆关于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的材料
除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外还需要:父母同意子女申请贷款的回执单、家庭或保证可联系到的固定电话近3个月内的话费单原件等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温馨提示:因生源地助学贷款相较于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额度较高、发放时间早、步骤相对简单、申请成功率高、且为学生与父母共同承担还款、毕业后回生源地还贷方便等有利条件,建议需要申请贷款的同学尽量办理生源地贷款。
宁波大学拥有健全的助奖学金体系,可缓解学生的就学压力。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填写《宁波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入学后统一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以方便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各省联系方式一览表
省份 |
所属机构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安徽省 |
安徽分行客户二处 |
055162867771 |
许玮 |
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55162831867 |
吴振 |
|
重庆市 |
重庆分行 |
023-63748123 |
张可 |
重庆分行 |
023-63748109 |
仲文弟 |
|
甘肃省 |
甘肃分行客户三处 |
0931-8863133 |
张振兴 |
甘肃省资助中心 |
0931-8812355 |
扎西 |
|
广东省 |
广东分行客户五处 |
020-38633339 |
王琳嘉 |
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
020-37627917 |
薛彪 |
|
广西省 |
广西分行客户三处 |
07718018132 |
梁晓琳 |
广西自治区资助管理办公室 |
07715815296 |
庞健全 |
|
贵州省 |
贵州分行客户二处 |
0851-8651493 |
专职人员 |
贵州省资助中心 |
0851-6701466 |
专职人员 |
|
海南省 |
海南分行客户三处 |
0898-68728625 |
卢梦 |
海南省资助中心 |
0898-66782965 |
冼崴 |
|
河北省 |
河北分行客户四处 |
0311-85518779 |
赵磊 |
河北省资助中心 |
0311-66005733 |
苏子毓 |
|
河南省 |
河南省分行 |
0371-69331907 |
刘艳艳 |
河南省资助中心 |
0371-55078999 |
专职人员 |
|
湖北省 |
湖北分行客户一处 |
027-86759515 |
方华 |
湖北省资助中心 |
027-87312475 |
周恒 |
|
湖南省 |
湖南分行客户一处 |
0731-84906655 |
廖安龙 |
湖南省资助中心 |
0731-84891502 |
刘旭日 |
|
吉林省 |
吉林分行客户三处 |
0431-85279761 |
焉然 |
吉林省省资助中心 |
0431-84637786 |
杨福庆 |
|
江苏省 |
江苏分行规划发展处 |
025-83591700 |
杨振宇 |
江苏省资助中心 |
025-83335173 |
田素珍 |
|
江西省 |
江西分行富民业务处 |
0791-86125667 |
张睿 |
江西省资助中心 |
0791-86756209 |
李宇 |
|
辽宁省 |
辽宁省分行客户二处 |
02422959955-8366 |
冯莹 |
辽宁省资助中心 |
024-86890129 |
钟万元 |
|
内蒙古 |
内蒙古分行客户五处 |
0471-3310144 |
王洪渠 |
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
0471-2856205 |
任 丽 |
|
宁夏省 |
宁夏分行客户三处 |
0951-5695890 |
曹燚 |
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951-5559231 |
母宏英 |
|
青海省 |
青海分行客户三处 |
9716161938 |
孙洁 |
青海省资助中心 |
9716302650 |
王晓冬 |
|
山东省 |
山东分行客户三处 |
0531-81928323 |
张振 |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531-81916694 |
王本锋 |
|
山西省 |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客户五处 |
0351-4937550 |
李依蒙 |
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
0351-7180487 |
高峰 |
|
陕西省 |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
95593 |
服务热线 |
陕西省资助中心 |
02988668831 |
姬老师 |
|
四川省 |
四川分行客户三处 |
028-86029932 |
曾智君 |
四川省省资助中心 |
028-86118766 |
王祎 |
|
西藏省 |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分行 |
0891-6329008 |
姚宏刚 |
新疆省 |
新疆分行客户五处 |
0991-2354047 |
凌萍 |
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991-7606097 |
张文 |
|
云南省 |
云南省分行客户三处 |
0871-3636582 |
张文兵 |
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
0871-5155013 |
何钰梅 |
附件2:
宁波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院: 专业: 学号 : 年级:
研究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身份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
入学前 户口 |
□城镇 □农村 |
|||||||||||||
家庭人口数 |
|
本科(硕士)毕业学校 |
|
手机号码 |
|
|||||||||||||
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否 |
烈士子女 |
□是□否 |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区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研究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 状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 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研究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
签章 |
研究生本人签字 |
|
研究生家长(或配偶)或监护人签字 |
|
研究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
当地低保标准: 元/人.月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
当地民政部门信 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区号)- |
注: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进行贫困生建档的考生必须填写此表。
2.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研究生等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此表将作为研究生在宁波大学在读期间申请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
4.表内每项内容均需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附件3:
2017年宁波大学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正反面打印)
个人基本信息 |
|||||||||||||||||
姓 名 |
|
性别 |
|
学 号 |
|
||||||||||||
学 院 |
|
专业 |
|
本人电话 |
|
||||||||||||
学 制 |
本科4年制□ 本科5年制□ 2+2□ 专升本□ 硕士研究生2.5年制□ 硕士研究生3年制□ |
||||||||||||||||
家庭详细 地址及邮编 |
|
家庭 电话 |
|
||||||||||||||
身份证号码 |
|
就读起止时间 |
|
||||||||||||||
电子邮箱 地址 |
|
QQ号码 |
|
||||||||||||||
以下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其一填写 |
|||||||||||||||||
本科新生填写 |
|||||||||||||||||
申请贷款总额 |
|
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每年金额需一致) |
20 - 20 学年 元 20 - 20 学年 元 20 - 20 学年 元 |
||||||||||||||
本科老生填写 |
|||||||||||||||||
申请贷款总额 |
|
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每年金额需一致)) |
20 - 20 学年 元 20 - 20 学年 元 20 - 20 学年 元 |
||||||||||||||
就读期间学习情况总体评价: 优 良 一般 差 |
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目数 |
|
有无违纪处分 |
|
|||||||||||||
上学年非学业因素综合评价指标: 有不合格项□ 无不合格项□ |
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
有□ 无□ |
|||||||||||||||
硕士研究生填写 |
|||||||||||||||||
本科期间已申请助学贷款 金额 元 |
读研期间预计申请贷款总额 元 |
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每年金额需一致) |
20 -20 学年 元 20 -20 学年 元 20 -20 学年 元 (2.5年制最多申请两年、 3年制最多申请三年) |
||||||||||||||
申
请
理
由
|
|
||||||||||||||||
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银行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新生);
3.《宁波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有效);
4.近期(三个月内)家庭固定电话的话费单一张;
5.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
6.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我们希望家长慎重考虑后,若同意子女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此份告家长书的回执单上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确认(若您的子女伪造签名,一经发现,取消贷款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回 执 单
宁波大学﹎﹎﹎﹎﹎﹎﹎学院:
鉴于家庭经济困难,我同意﹎﹎﹎﹎﹎申请在校期间﹎﹎﹎学年至﹎﹎﹎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总额﹎﹎﹎﹎元,并郑重承诺:保证监督和帮助子女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所在学院 |
|
入学时间 |
|
|||||||
专业 |
|
类别 |
硕士生□ 博士生□ |
|||||||
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
|
|||||||||
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
|||||||||
生育状况 |
已育□ 未育□ |
子女情况 |
|
|||||||
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 |
已办□ 未办□ |
办证时间 |
年 月 日 |
|||||||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
|
|||||||||
入校前所在单位(院校)或户口所在地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情况是否属实) |
经手人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 本校在校生直接读研的,可由原所在学院盖公章; 2. 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盖公章后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
附件5:
宁波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
各位新生:
你好!为充分利用我校现有学生宿舍资源,经研究生院与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商定,对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新生进行住宿确认,请广大新生予以配合。非全日制学生如有住宿需求,可在报到入学后提交申请,学校将根据盈余床位情况酌情安排。
确认方式:
登陆宁波大学迎新网站http://freshman.nbu.edu.cn/进行住宿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截至2017年7月24日。
具体说明:
1、如果你入学后需要学校安排住宿,请在“个人信息采集”栏的“是否住宿”项选择“是”,学校将在你入学时予以安排住宿;如果你入学后不需要学校安排住宿,请在“个人信息采集”栏的“是否住宿”项选择“否”,学校将在你入学时不予以安排住宿;未按规定确认者,一律视为确认不住宿。
2、确认住宿的学生可以在开学前一周内在宁波大学迎新网站上查询住宿地点以及具体宿舍。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确认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安排住宿。
3、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确认住宿的学生按学院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确认住宿的学生,若确有特殊情况需住宿,可在开学后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上交《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申请表》,中心会根据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再遵循学院集中的原则。
4、博士生宿舍2人/间(独立卫浴);硕士生宿舍3人/间(公共卫浴)、4人/间(独立卫浴),住宿随机安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选择。
5、已提前申请并已批准入住的学生开学后不再进行寝室调整,不需要进行此项住宿确认。
6、对住宿安排相关工作如有疑问可以向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74-87600979,咨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双休日除外)前的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