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020年我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严格按照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二)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三)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不单独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位次。对于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学生科目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四)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的通知》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