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招生计划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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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计划 |
男子足球 |
A |
4人 |
男子足球 |
B |
3人 |
男子足球 |
C |
4人 |
击剑(男子重剑) |
A |
1人 |
击剑(男子重剑) |
B |
1人 |
击剑(女子花剑) |
B |
1人 |
击剑(女子佩剑) |
B |
1人 |
击剑(女子重剑) |
B |
1人 |
击剑(男子佩剑) |
B |
1人 |
击剑(男子重剑) |
C |
5人 |
击剑(女子花剑) |
C |
2人 |
击剑(男子佩剑) |
C |
1人 |
击剑(女子佩剑) |
C |
1人 |
合计 |
2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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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说明: (一)男子足球 1.招生计划含守门员1名,守门员单独排名,按照由A类到B类的顺序依次录取。若守门员缺额,则该名额用于非守门员招生,按A类、B类、C类的顺序递补。 2.考生全国统测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3.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同一招生项目(小项)考生排序按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的情况,依据以下规则: (1)高级别比赛成绩者优先; (2)运动员等级证书级别高者优先; (3)如体育总局提供的统测成绩中含各考核指标分值,则统测考核指标中实战能力成绩高者优先。 (二)击剑 1.若某一小项符合资格条件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则按以上招生计划中公布项目类别(小项)顺序依次循环遴选递补,每次每个小项递补1人。 2.考生全国统测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 3.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同一招生项目(小项)考生排序按考生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的情况,依据以下规则: (1)高级别比赛成绩者优先; (2)运动员等级证书级别高者优先; (3)若均为个人比赛成绩,名次高者优先;若个人比赛、团体比赛均有,名次高者优先,名次相同情况下,个人比赛成绩优先于团体比赛成绩;若均为团体比赛成绩,名次高者优先。
招生类别说明: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招生人数为5人。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21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8人。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21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1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