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真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45号)的精神,以及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17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7年入学本科生。
二、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间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复查时间从新生入学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
三、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二级学院负责身份及档案等材料的审核,后勤管理处负责新生体检复查,教务处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四、复查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档案材料复核
各二级学院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定向协议等材料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
一是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和材料是否完整; 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是否一致;三是比较报到前后填写表格字迹是否一致,做好记录。
(二)特殊招生类型学生的资格审查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审查上述内容外,还要安排专业复测。文学与传播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要制定具体的专业复测实施办法。对复测专业成绩与高考专业成绩有较大差异的学生,学院应查明原因、摸清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高职专升本学生还应查验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其专科毕业证书是否是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三)体检复查: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要如实写出复查报告,提出延期入学、转专业、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建议,并提交新生体检报告。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各责任单位要写出新生复查结论报告,二级学院应填写《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于9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文档发送到:zhaosheng@qztc.edu.cn。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复查合格的学生,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手续。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如需延期入学、转专业、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等,由学校研究决定。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点招”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新生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各单位要协调配合,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地完成。
六、其他
1.新生档案已寄到档案馆,请各学院自行前往取回核查后统一报送档案馆。
2.江苏、江西、广西等3个省份录取新生高考部分档案和2016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档案请到教务处领取。
3.新疆定向生定向就业协议连同复查结论一并报送。
4.新生档案移交时,须同时提交《新生入学档案材料目录》(附件2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