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做好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17〕25号文要求,经我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及各系、学生事务部共同审核,以下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符合申领条件,通过初审,特此公示:
附件
公示日期自2017年4月11日-4月17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
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电子邮箱:xhjyzx2011@qq.com
联系电话:0591-22868665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