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概况
专业:法学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阳光学院法学专业旨在培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需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人才。毕业后学生能够从事法院、检察院、行政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法务专员、律师等岗位工作。
专业特色(优势):
l近年来法学专业先后被福建省教育厅评定为“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省级金专)、“福建省特色专业”、“福建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荣誉称号。
l课程对标法学行业认可度最高的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一门课结合法考考试内容,通过分析真实案例,深度挖掘案件背后的法理知识、考点。将法考的备考工作融入到日常的课程教学环节中。
l设置岗位课程,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和公司等法律实务工作。课程充分考虑行业以及岗位要求,积极培养学生核心竞争力。
l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茅,一次性综合通过率高达41%;
l迄今已有百余名毕业生考取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应该卡迪夫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师资力量: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实力雄厚。教师队伍中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有公检法、行业专家担任特聘教授,有来自985、211等“双一流”高校的专家学者,其中73.7%的教师拥有律师执业执照。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地厅级社科项目20余项;承担省级精品课程建设4门,省级金课2门,省级高校在线教育联盟免费共享线上课程3门,省级教研教改项目8项;出版学术专著5部,出版教材10部,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等权威期刊、大学学报发表学术论文近200篇,其中,获得省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3项,市政府社科优秀成果奖1项,省级优秀教材1本。
核心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证据法、法律职业伦理、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法律文书。
教学设施:法学院始终重视各类教学设施的建设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相匹配。现建有数字模拟法庭、福州律指针法务咨询有限公司(阳光法律服务中心)、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多功实验室等多个学生实战实训平台,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社会声誉:专业第一志愿录取率连续7年保持100%。每年申请转专业到法学的学生人数位居全校第一,且没有一名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先后被省市政府单位赋予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福建省法律进学校活动先进集体、福建省最美身边普法人、福建省“148”法治志愿服务平台、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福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二、名师优生
1.硬核教师代表:
姓名 |
主讲课程(研究方向) |
硬核标签 |
邹雄 |
环境法、证据法 |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纽卡斯尔大学访问学者,律师,“福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
林燕梅 |
比较环境法、环境公益法、国际环境法律和政策、全球环境治理和可持续性、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 |
法学博士,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和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参与多项国际国内研究和实践项目,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委托的亚太地区促进绿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研究、环境司法专门化研究与政策建议、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研究等课题。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译著1部,在Environmental Law Reporter, Vermont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Georgetow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东南学术》《贵州社会科学》《行政管理改革》等海内外知名期刊、大学学报发表论文30余篇。 |
秦国辉 |
民商经济法 |
阳光学院客座教授,1999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年博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师从江平先生。博士毕业后长期从事法务工作,曾任职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交通银行、德邦证券等公司,现为阳光控股法务总经理。 |
韩正武 |
《宪法与行政法》 |
客座教授,厦门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法学博士,现为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在纪检部门工作多年,参与查办厦门远华赖昌星等走私案等多起违法违纪案件。先后在《中国评论》《东南学术》《福建论坛》以及《人民政坛》等权威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文章,多次荣获福建省律师协会优秀论文奖。 |
王枫 |
《公司法》、《破产法》 |
客座教授,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现为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是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在211学报以上级别刊物发表数篇与破产及债权清偿问题为主题的论文;2017年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福州首例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
王浩云 |
《经济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实践课》等课程。 |
副教授,兼职律师,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毕业于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曾在《福州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其中发表在《东南亚纵横》上的《东南亚华商创业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构建》一文于2014年11月被韩国仁川大学翻译成韩文并收录进论文集在韩国公开出版发行。主持福建省社科项目(2012C007)及福建省教育厅项目(JB12411S)“影子银行阳光化的法律对策研究”并顺利结题。2020年,作为主编,编写《应用型企业经济法教程》。 |
周素英 |
《民法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课程。 |
副教授,福州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15名专家之一。曾在《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北京印刷学院学报》、《牡丹江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科研教改论文数十篇。主持福建省教育厅项目(JAS21435)"老龄化社会下意定监护启动规则研究";参与福建省教育厅项目3项,省社科项目1项;主持横向科研项目《意定监护组织运行机制研究》、《居住权司法适用研究》,实现到账经费十余万元。指导学生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结题,并指导项目组学生发表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