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嘉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
2.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已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和求职创业补贴、医疗补助以及社会力量提供的各类奖助学金等较为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同学,国家施行学费补偿和减免的资助政策。
4. 高考分数达到当年本科线及以上,被我院航海技术专业或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录取,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的学生,可获得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补助3年;高考分数在当年本科线下20分内(含20分),被我院航海技术专业或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录取,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的学生,可获得每年3000元的助学金,补助3年。学生在毕业前通过三副或三管轮适任考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