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新生设有“绿色通道”,建立了奖、助、贷、免、补、勤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及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
(一)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置,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比例约为在校生数的3%,具体名额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每年以我校办学情况及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定。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数的20%,其中5%为特困生,每人每学年补助4000元;其余15%为贫困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500元。
3.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全校受奖面为27%。
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2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800元;单项奖学金共分为三档,每人每学年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用以表彰学生在学业成绩、社会工作、学科竞赛、文艺活动、专业论文创作、科技发明等各方面表现优秀者。
学校同时设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每人800元)、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人800元)、优秀共青团员奖学金(每人100-200元)、优秀共青团干部奖学金(每人100-200元);全校受奖面为13%。
4.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
每年约50名,每人奖金100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5.王若察、柯银娘助学金
每年10万元,助学金设甲、乙两等,每人每年分别获得资助人民币1500元和1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6.S&D助学金
每年约3名,每人资助3000元,另有1000元用于资助外语外贸与旅游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7.鑫海湾助学金:每年约20名,每人资助1500元,用于资助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至今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实施。学生凭有效证件和有关材料可向当地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县(区)教育局和经办银行将向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