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12]费字356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学费标准如下:医药卫生大类专业学费6600元/学年,音乐表演等艺术类专业学费72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如下:6人间,970元/学年(梦园1号、2号、3号、5号、6号、7号,家园7号、8号、生态新城5号、6号、7号)。4人间,1100元/学年(家园1号、2号、5号、6号,梦园8号)。6人间,770元/学年(家园3号)。7人间,650元/学年(家园11号、12号,生态新城1号、2号)。4人间,570元/学年(家园9号)。
代办费详见我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及向录取考生寄发的新生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