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按闽价〔2004〕费16号文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学费标准9000元/人·年,其它专业按闽价〔2000〕费245号文,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所有的学生公寓均已安装空调,收费标准(含空调费用)为:八人间650元/人·年、六人间970元/人·年。
二、关于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问题
关于学费和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