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
(1)投资学、物流工程、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
(2)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供应链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网络与新媒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应用技术、通信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民币。
(3)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音乐学、环境设计、金融学、机器人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8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9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标准
(1)1500元/生·学年(半月楼、学生公寓一期);
(2)2000元/生·学年(培训中心一期);
(二)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三)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