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学:
你好! 首先祝贺你成为我们浙江海洋大学的一员。为了便于你来校报到前有针对性地做一些准备工
作,我们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2017 年 9 月 15 日。新生应按时报到,请勿提前或迟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以书面函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逾期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 18 号)
三、新生报到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1.新生凭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 可。
2.户口关系迁移证。新生户籍是否需要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由学生自行选择,一旦迁入,户口 性质为“集体户”。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户籍不得迁移。
需要迁户口的学生,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学校集体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 1 号。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以上三证姓名、身份证号填写内容须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请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出生地和籍贯栏必须填写,且需写到市县(区)一级;新生报到期间学校保卫处会在报到现场设点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办理时需带上: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1 份)、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份)。3.团员证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团委迁往浙江海洋大学团委,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到中共浙江海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5 张及照片电子版 1 份(备用)。
四、交通路线
考生可乘省内各地市开往舟山(定海、普陀)的汽车直达定海,也可在宁波或者杭州转车——宁波(汽车南站、东站、北站)、杭州(九堡客运中心、汽车南站及杭州旅游集散中心黄龙体育中心站与吴山广场站)转乘开往舟山(定海、普陀)的汽车直达定海。自驾车来校者可经舟山跨海大桥直达定海。各位同学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路线来校报到。切记!请乘坐正规营运的车(船)。
为方便考生报到,学校会在报到日当天,在定海城区的舟山市客运中心安排接站。 五、缴费事项
“专升本”学生收费按照我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不包括本须知第六条所列代办服务项目收费,缴费标准见下表),新生务必于 8月 31 日前将上述款项按下表相应“预收款合计”栏中的金额存入由学校寄发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银校卡),由银行代扣。请仔细阅读《浙江海洋大学学生银行卡使用须知》(附件 1)。
款 项 类 别 |
学费 (元/学年) |
预存住宿费 (元/学年) |
代管费(元) |
预收款合计 (元) |
|
教材预收款 |
体检费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500 |
1200 |
900 |
70 |
7670 |
旅游管理 |
4800 |
1200 |
900 |
70 |
6970 |
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生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 部分组成(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每学年预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费先按学年制标准进行预缴,离校时结算, 多退少补。
2.代管费中的教材预收款每学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体检费包括入学后、毕业前二次体检费用。
3.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省物价部门有关政策执行。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精神并 经学校 2017 年度第 5 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2017 级新生起住宿费执行新标准。鉴于定海校区
学生寝室住宿条件有差异,住宿费先按1200元/学年的标准预存,学校再按寝室实际安排情况,根据相应标准进行收费。
4.未在规定时间内存足应扣款项的学生,可在入学报到时,前往报到现场计划财务处缴费窗口现场刷卡缴费(支持各种储蓄卡、信用卡刷卡)。
5. 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学校建设了校园一卡通系统。该系统具有交易支付、身份识别、信息查询等功能,主要应用于校内食堂消费、宿舍开水热水消费、洗澡洗衣、电费缴存、门禁识别、机房上机计费、电子阅览室计费、图书馆借还书、超市消费、医疗补助及支付、游泳馆计费、自助查询等方面。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银行卡兼具校园卡功能(以下简称银校卡)。银校卡的银行卡功 能详见附件 1:《浙江海洋大学学生银行卡缴费使用须知》。银校卡免收初始工本费,以后若损坏、 遗失需补、换卡的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银校卡的校园卡账户初始余额为0,使用前需先充值。新 生可通过微信进行充值,也可在报到时现场充值。为避免排队等候,建议使用微信充值,方法详见附件 2:《浙江海洋大学校园卡微信充值使用说明》。
6.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
3,注意:必须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 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 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其他同学不需要填写该 表。
六、学校代办服务项目
为方便学生,学校为新生提供以下代办服务项目:
1.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精神,大学生已纳入舟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 围。同时根据舟人社发[2017]118 号文件精神,2017 医保年度(2017 年 9 月 1 日-2018 年 8 月 31日),舟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 800 元,即学生本人缴费 280 元,舟山市各级财政补贴 520元,舟山市定海区社保局会在新生报到日现场办理参保服务。参保现场还设有补充保险项目,保费为每人每年100元左右,目的是弥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让参保学生获 得最大化的保障。参保学生如出险,在参保年度内,其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特殊病 种门诊医疗费用、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意外伤害残疾及意外伤害身故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理赔(详情可现场咨询)。此外,残疾学生在参保登记时,凭审验有效的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 2 份,可以免缴保费。
2.学校提供床上用品代办服务项目,学生可在报到现场直接购买(由学生自愿购买),所需费用在报到现场用现金缴纳。床上用品(包括被套、床单、枕套、枕芯、盖棉胎、垫棉胎、毛毯、蚊帐、草席)由中标厂家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点直供,价格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每套价格 445 元),其质量由浙江省质监局跟踪。为防止黑心棉进入校园,强烈建议学生到学校购买或者到正规大商场购买床上用品,切勿到个人推销或小摊贩处购买,往年发生过因购买黑 心棉而引发肺结核的案例。
七、特别提示
1.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新生开学初需购买物品的,请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购买个人上门推销的物品。现金缴纳学费的,务必由本人或家长办理。
3.防止电信和网络诈骗,学校面向新生的信息只在学校招生网、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渠道的信息请勿轻信。
4.新生可在到校报到后自主选择手机通信服务商,不必提前选网购号。
5.学校引入第三方为学生提供寝室空调租赁业务,新生入学后,可以寝室为单位办理租赁手续。
6.为方便新生报到,学校将于 8 月 15 日起,开放“迎新系统”。登录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登 录“迎新系统”首页(http://welcome.zjou.edu.cn);二是从学校招生网(http://zs.zjou.edu.cn)首页点击进入“迎新系统”首页。登录用户名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身份证最后一位是有学生是字母的需要用大写),首次登陆后请立即修改密码。
新生进入“迎新系统”,务必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填写确认军训服尺码、寝室作息习惯以及来校时间和方式等信息,以便学校提高迎新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可以了解新生报到流程、最新安排等信息。
八、其他事项
2017 级新生入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 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当地人武部可提供并盖章后)寄到我校招生办,并进行电话确认。邮寄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 1 号;收件人: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580-2550022。
九、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2550022微信号:zhdzsb
招生网:http://zs.zjou.edu.cn银行卡事项联系电话(建设银行):0580-2066089
祝你一切顺利!
附件:1.《浙江海洋大学学生银行卡使用须知》
2.《浙江海洋大学校园卡微信充值使用说明》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大学新生安全温馨提示》
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