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奖、贷、助政策
1、学院倡导并推行“学历与技能并重,文凭与证书兼得”的职教理念。学生毕业除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外,经考试合格,还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各专业高、中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可保留学籍、学分,退伍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可免学费。
2、赠送生活用品。凡来院报到并缴清当年费用的新生,免费赠送一套价值400元左右的床上用品和军训服。
3、实行奖助政策。
(1)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8000元/年的免息助学贷款。
(2)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
(3)特困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对孤儿和有低保证的学生,学院确保享受不少于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勤工助学:学院多个部门均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此外,学院就业办下设的就业创业协会不定期提供课余兼职信息,在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参加从而得到锻炼。
(5)设立企业奖学金。多家企业在校设有奖学金,加大奖学金、富士康奖学金、“三人行”奖学金等。
(6)为贫困生就业提供特困学生就业困难补助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