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投档原则:福建省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其余省份按其要求进行志愿平行投档录取,充分体现“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三)福建省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批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福建省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其中,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高考总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美术类的综合分=考生高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高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体育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
艺体类考生按综合分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身体条件进行择优录取。
福建省普通类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外省(市、区)艺体类考生,其高考成绩和艺体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大专投档线后,按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无规定投档分计算原则,我院将另行公布。
(四)调档比例:不超过各省计划的120%。
(五)外语语种:对外语高考的语种无特殊要求,也不要求口试。
(六)专业要求:酒店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表演、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有专业要求,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不符合面试条件者,拟转入其他专业。专业要求具体如下:
1,酒店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表演专业: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2,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1)五官端正,牙齿洁白整齐,肤色好,形象气质佳;
(2)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58CM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
(3)矫正视力正常,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听力不低于5米;
(4)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7)无明显内外八字步、O型腿。
(七)考生要求:我院各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八)我校录取工作不设分数级差。
(九)按各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如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由我校提出申请,经各省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按各省省级招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除在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外,还通过邮局用特快专递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