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高职分类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高职分类考试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2.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高职分类考试的日常工作。
3.录取规则:
(1)我校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考生,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类别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具体技能测试时间、考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3)录取时,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