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您被我院录取为2010年新生。现将新生入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请勿自行拆封)。
二、新生须持本录取通知书于2010年9月4--5日到我院新生报到处报到,学院将派专车到漳州火车站(郭坑站)和漳州市客运中心站迎接。报到时须交:①录取通知书(报到联);②上述本人纸质报考材料;③本人身份证;④正面一寸免冠半身相片10张(在每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和专业名称);⑤是党、团员的新生,应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院党、团组织办理手续。
三、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函告或电讯传真,向我院招生办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超过报到日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四、按福建省高招办有关规定,省内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五、学费、住宿费和书籍代办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