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北电力大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保定校区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
以下是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收费标准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收费公示 |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范围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收费对象 | ||||
普通高校重点学校一般专业本科学费 | 元/生.学年 | 不超过500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2000】217号 |
普通高校重点学校理工科专业本专科学费 | 元/生.学年 | 不超过550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2000】217号 |
普通高校重点学校外语医科类本专科学费 | 元/生.学年 | 不超过600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2000】217号 |
自费来华留学生本科生文科类专业学费 | 元/生.学年 | 1.4万-2.6万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自费来华留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 |
自费来华留学生本科生理工科类专业学费 | 元/生.学年 | 1.4万-2.6万 (可上浮10%-30%) |
自费来华留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 |
自费来华留学生硕士生文科类专业学费 | 元/生.学年 | 1.8万-3.0万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自费来华留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 |
自费来华留学生硕士生理工科类专业学费 | 元/生.学年 | 1.8万-3.0万 (可上浮10%-30%) |
自费来华留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 |
自费来华留学生博士生理工科类专业学费 | 元/生.学年 | 2.2万-3.4万 (可上浮10%-30%) |
自费来华留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 |
自费来华留学生短期生文科类专业学费(三个月) | 元/生.学年 | 8000-1000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自费来华留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 |
自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费 | 元/生 | 400-80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自费来华留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 |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 | 元/人 | 100 | 学生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京发改【2012】1358号 |
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 | 元/人 | 200 | 学生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京发改【2012】1358号 |
非财政拨款研究生学费 | 具体 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地区高校非财政拨款研究生学费标准申请表 |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委京发改【2007】1457号 |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委京发改【2008】1071号 |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2014年秋季学期后入学) |
元/生.学年 | 不超过8000 (具体按标准执行) |
学生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材【2006】2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发改价格【2013】887号 |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委京发改【2013】2587号 | ||||
北京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党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 ||||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 (2014年秋季学期后入学) |
元/生.学年 | 不超过1000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材【2006】2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发改价格【2013】887号 |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委京发改【2013】2587号 | ||||
北京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党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2014年秋季学期后入学) |
元/生.学年 | 0.8万-2万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材【2006】2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发改价格【2013】887号 |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委京发改【2013】2587号 | ||||
北京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党校)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2014年秋季学期后入学) |
元/生.学年 | 2.0万-4.0万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发改价格【2013】887号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委京发改【2013】2587号 | ||||
北京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党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 ||||
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 (2014年秋季学期后入学) |
元/生.学年 | 不超过1.5万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发改价格【2013】887号 |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委京发改【2013】2587号 | ||||
北京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党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 ||||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 元/人 | 见文件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367号 | |
成人本科一类专业学费 | 元/课时 | 3.5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京价(收)字【1999】第303号 |
成人本科二类专业学费 | 元/课时 | 4.0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京价(收)字【1999】第303号 |
成人专科一类专业学费 | 元/课时 | 3.0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京价(收)字【1999】第303号 |
成人专科二类专业学费 | 元/课时 | 3.50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京价(收)字【1999】第303号 |
高等学校住宿费 | 元/人 | 见文件 | 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财【1996】101号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财【2003】4号 | ||||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财【2006】2号 | ||||
普通高校住宿费 (华北电力大学1、2、3号学生公寓) |
元/生.学年 | 1000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 |
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 | ||||
普通高校住宿费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公寓4、5号楼) |
元/生.学年 | 1200 | 学生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京价(收)字【2001】298号 |
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 | ||||
普通高校住宿费 (华北电力大学6号学生公寓楼) |
元/生.学年 | 1200 | 学生 | 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11】2402号 |
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京价(收)字【2003】348号 | ||||
普通高校住宿费 (华北电力大学7、8、9、10号学生公寓楼) |
元/生.学年 | 1200 | 学生 | 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 |
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04】1891号 | ||||
普通高校住宿费 (华北电力大学11、12号学生公寓楼) |
元/生.学年 | 1200 | 学生 | 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05】1816号 |
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 |
普通高校住宿费 (华北电力大学13号楼2单元) |
元/生.学年 | 1200 | 学生 | 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11】2402号 |
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 | ||||
普通高校住宿费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公寓14号楼) |
元/生.学年 | 1200 | 学生 | 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14】1623号 |
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 | ||||
普通高校住宿费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公寓15号楼) |
元/生.学年 | 900 | 学生 | 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京发改【2018】1766号 |
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 | ||||
自费来华留学生住宿费 | 元/床位.天 | 12-32 (具体按备案标准执行) |
自费来华留学生 |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教外来【1998】7号 |
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 |
说明:华北电力大学是公办大学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一般学费不是很贵,通常普通类专业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超过10000元/年甚至更高的高收费专业;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都较贵,通常在普通类专业10000-18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甚至更高的,艺术类专业那就更贵了。
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
二、华北电力大学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简称华电(NCEPU),是教育部直属、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能源学方向中方牵头院校,中国电力高校联盟、电力行业卓越工程师培养校企联盟发起单位,入选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1969年,学校由北京迁至河北邯郸,1970年迁到保定,更名为河北电力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更名为华北电力学院。1995年,华北电力学院与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为华北电力大学。2003年3月,学校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划转教育部管理,正式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05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校部由设在保定变更为设在北京,分设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