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财综【2012993号文件精神,自2012年秋季入学起,院涉农类专业在校学生及录取新生免收学费,涉及专业如下: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
1园艺技术
2园林技术
3植物维护
4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5畜牧兽医
6畜牧兽医(动物医学方向)
7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方向)
8兽医医药
9都市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10农业经济管理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2-7-10
京财综[2012]993号文件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京财综〔2012〕993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意本市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涉农
专业免收学费的函
市教委:
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涉农类高职专业, 为统一相关教育惠农政策。培养更多符合农业、农村、农民需求的高技能实用型人才,根据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本市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涉农类专业学生免交学费。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对北京农学院和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高职涉农类专业(173009011高职一般专业学费”中涉农类高职专业)校生和新生免收学费。 一、自2012年秋季开学起。
二、高职涉农类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和《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1号)中所列高职涉农专业为准。
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 三、免收上述专业学生学费后。
并到市财政局料理票据变卦手续。 四、北京农学院和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应持此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卦手续。
将免交学费的专业在教育收费公示栏、招生简章中予以公示。 五、北京农学院和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应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特此函复。
二 一 二 年 六 月 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