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一)国家级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二)学院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
2.综合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元。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
(三)企业奖学金
(1)全聚德奖学金:由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10000元/年,奖励名额10名,奖金额为1000元。
(2)王府井百货奖学金:由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10000元/年,奖励名额10名,奖金额为1000元。
(3)西单商场奖学金:由北京西单商场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10000元/年,奖励名额10名,奖金额为1000元。
(4)菜百奖学金:由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40000元/年,奖励名额20名,奖金额为2000元。
(5)用友新道奖学金:由用友新道科技有限公司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20000元/年,奖励名额20名,奖金额为1000元。
(6)海龙集团奖学金:由北京海龙资产经营集团在我院设立,总奖金额3000元/年,奖励名额3名,奖金额为1000元。
(7)翰亚奖学金:总奖金额100万,每年的投资收益颁发奖学金。
1、全聚德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2、王府井百货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3、西单商场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4、海龙集团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5、菜百奖学金:奖金额为2000元/人
6、用友新道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人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
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的来源和性质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具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学籍的高职学生。
第三条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分两个档次,每人每月160元和每人每月320元,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及学生本人收入来源少,家庭人均月收入接近或低于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生活困难,生活俭朴。
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参加劳动获得报酬的,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