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告》要求,结合我校2021年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专升本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现将拟录取名单公布如下:
(一)测绘工程:
(二)地质工程:
(三)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环境工程:
(五)环境设计:
(六)会计学:
(七)机械工程:
(八)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九)应用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