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8号)《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1〕11号)《关于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录取有关工作说明的函》(赣考院函〔2021〕23号)《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医字[2021]17号)和《关于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公共基础科目电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公告》文件精神,经赣南医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校2021年全日制“专升本”200名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一、录取原则
1.最低录取控制线:
公共基础科目:普通计划不得低于85分;专项计划不得低于60分。
专业基础科目:普通计划不得低于50分;专项计划不得低于40分。
2.同分排序原则:若总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科目总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总成绩相同且公共基础科目总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公共基础科目的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成绩作为排序依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3.退役军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4.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数进行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同一专业类中的专业计划高校可以根据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原则上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学校将自行调整(计划调整规则将在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超过9名的计划数将报省教育厅批准后调整。
5.可在相同专业类的专项计划有余且普通计划不足的情况下进行计划调整。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调整:若专项计划缺额数转为普通计划录取,使专业总招生计划录取满额时,方可在首次录取时将专项计划缺额转为普通计划招生;若专项计划缺额数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专业仍然未满额录取,则不予调整,与普通计划一同进入调剂录取程序。
6.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志愿录取后,不得要求退录,高校也不得跳录。
7.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招生高校上传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审核检查,对不符合录取规则的,退回高校重新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8号)文件精神,考生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公示期为一周,即2021年6月25日—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公示结束后,我校再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统一办理录取手续,无误后,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登记表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请考生注意查收。
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联系电话:0797-8169652;邮箱:gmujwc@163.com。
教 务 处
2021年6月25日
附件【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