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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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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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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宜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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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和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高质量完成我校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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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确保宜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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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21年宜春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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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宜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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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宜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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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相关文件精神,宜春学院202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专业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简章。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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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07-22